关于第一志愿考生报考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相关文件精神及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要求、《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考生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丰

副组长:张学龙

成    员:罗宇溪    陆奇岸    夏培杰 

(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陈国华

副组长:谢婷婷

成    员:苏毓敏    孟德峰    罗   明    王婷婷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

(四)学院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学院参照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考核等内容。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学院将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专精特新班、非全日制普通东盟班共拟招收约150人。

*注:2024年MBA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四、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五、复试准备工作

(一)报到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广西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建立的在线预报到平台报到,提交相关材料,并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复试费为:¥180.00元/人。

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财务处研究生复试缴费二维码

填写证件号、姓名、报考专业填写“工商管理硕士(MBA)”、联系电话、报考学院选择“经济管理学院”、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登录广西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http://mba.gxnu.edu.cn/),在复试报到系统(https://mbayjsgl.gxnu.edu.cn/)中注册个人账号、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履历等信息),并上传报到相关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作为复试资格材料预审,填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23:59分。

*注:上传文件的格式应是pdf格式,将所有扫描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 – 16:00

      报到地点: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715室

2.提交材料

(1)研究生报名准考证,同时持该证亮明身份进入学校校园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至拟录取期间交)。

(5)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学院提供,考生现场签名)。

(6)缴费成功页面截图或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7)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提供在职证明。

考生应当随时配合复试考务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

3.其他材料

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和定向培养协议书。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注: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

1.综合面试

2024年3月28日9:00 – 19:00

参加人员为:第一志愿上线的MBA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专精特新班考生和非全日制东盟班的考生

2.笔试

2024年3月29日9:30–11:30

3.综合面试和笔试具体考场信息,以复试报到处的公示为准。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我院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为综合面试与笔试两个阶段进行。综合面试与笔试满分成绩皆为100分。

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包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招生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此成绩不作量化,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课笔试

在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笔试考试规则

①考生请提前30分钟入场,核对座位无误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方以便核验。开考后发现考生坐错座位并已在他人答题卡上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②考生严禁携带其他非考试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机及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等)进入座位,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违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③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

④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⑤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所有考生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⑥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2)笔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考试范围:政治理论

②专业课笔试

考试范围:管理学原理

3.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基本要求

(1)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2)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同时复试小组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提交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面试纪律要求。面试期间一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考生按秩序依次从候考区进入考场。未进入考场考生须在候考区等待,等待期间,勿喧哗、勿任意走动,保持候考区安静,避免影响在考考生。面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准逗留,不准与其他考生交流。

4.综合面试考核的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前置学历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能力。

③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考查,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等状况。

④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能力测试

包括英语听力、口语、专业相关问题交流等。

(4)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5.其它注意事项

(1)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

(2)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流程

(一)复试前,考生需到指定场地报到并提交相关验证材料,请考生务必服从且配合复试考务老师一切与复试相关的工作要求。

(二)当天复试开始前,考务老师会现场通知所有考生的面试顺序。

(三)复试开始后,由考务老师依次通知考生进入会场。一般会在前一考生面试时提醒下一考生候考。

(四)考生进入会场后,参加相应面试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进入,面试过程中,考场内不得有考官、考务人员及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也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复试专家宣布复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离开会场。离开会场后,考生不得再次返回会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在笔试过程中,如监考老师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规现象,考生必须配合监考老师,重新对座位进行检查,待检查后无违规问题,则继续考试;如不配合,且执意违抗监考老师合理的检查要求,给予考生作弊处理。

八、复试成绩核算

(一)初试成绩的计算

初试总分为满分300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3

(二)加分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加分政策

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笔试成绩占36%,复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占10%,复试综合面试占54%。

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笔试成绩×36%+复试思想政治理论×1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54%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考生名单应及时报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在部队获得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本专业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考生按报考所在研究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3)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5)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7)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本专业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8)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待录取”。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后,不能更改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二)不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

(6)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7)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8)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9)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10)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录取类别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上交定向就业协议。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我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其他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体检和复查

(一)遵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复查、档案和现实表现复查以及所有新生学业水平复查。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学院复试前在经济管理学院主页(www.em.gxnu.edu.cn)公布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发布调剂信息公告,随后按工作进程公示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考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校MBA教育中心

电话:0773-5826100,电子邮箱:gxsfdxmba@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703室

联系人:夏老师、文老师、蒋老师

校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773-5833630,邮箱:yjsb@mailbox.gxnu.edu.cn

 


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广西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2日